本报讯 (记者 林伊婷) 近日,晋江市灵源街道曝光一批人居环境整治反面典型案例,希望广大市民共同参与监督,打造整洁有序的人居环境。
案例一:11月7日,吴某堤在灵源街道灵水社区下塘北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二:11月11日,苏某吨在灵源街道灵水社区下塘北路乱倒垃圾。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11月18日,冯某乐未经批准擅自在灵源街道英塘社区龙兴路堆放物料。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四:11月25日,田某贵在灵源街道大山后社区长流西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五:11月25日,王某酸在灵源街道大山后社区侨兴路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