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李先生:我和朋友张某签订了房产代持协议,由张某出面购买房屋,实际出资人和房屋权益归我所有。但让我没想到的是,在代持期间,张某因个人财务问题,擅自将房屋卖给了别人,并完成了过户手续。碰到这样的情况,请问我该如何处理?
晋江房协法律顾问、福建飞景律师事务所律师卜增光:首先要看代持协议的具体约定。如果代持协议明确规定代持人无权擅自处分房屋,那么代持人的出售行为就构成了违约。李先生可以依据代持协议,要求代持人张某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自己因此遭受的损失,损失赔偿范围包括房屋的增值部分以及因维权产生的合理费用等。
其次,从物权角度来看,虽然房屋登记在代持人名下,但根据代持协议以及李先生实际出资等情况,李先生对房屋享有实际权益。不过,如果对方不知张某该套房屋属于代持的情况,并且支付了合理对价,根据法律规定的善意取得制度,买家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李先生很难直接追回房屋。但李先生依然可以向代持人张某主张赔偿责任。
此外,李先生还需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代持协议,这是证明双方代持关系及权利义务的关键证据;还有购房款支付凭证,用以证明自己是实际出资人;以及双方关于代持事宜的沟通记录等。这些证据都有助于李先生在维权过程中更好地主张自己的权益。如果与代持人协商不成,李先生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以及具体的案件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裁决。
在此提醒,房产代持存在较大风险,在选择代持时务必谨慎考虑。尽量完善代持协议的各项条款,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并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做好防范措施。一旦发生纠纷,要及时寻求法律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