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国存款保险制度正式建立。今年是《存款保险条例》实施的十周年,关于存款保险知识,您知道多少呢?您又最关心什么?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被保障存款,既包括人民币存款,也包括外币存款;既包括个人储蓄存款,也包括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而且本金和利息都属于被保险存款的范围。
哪些金融机构受到存款保险保障?
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保障程度有多高?
存款保险对存款人的存款安全提供充分保障。根据《存款保险条例》,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存款人需要交纳保费吗?
存款人不需要交纳保费。存款保险作为国家金融安全网的一部分,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金融机构按规定交纳的保费。收取保费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对金融机构的市场约束,促使银行审慎经营和健康发展。
如何识别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
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使用存款保险标识。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应当按照人民银行要求,在境内各营业网点入口处显著展示存款保险标识,确保进入营业网点的存款人能够方便地识别本机构为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同时,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名单在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并定期更新,供公众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