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培仁) 近日,晋江紫帽镇对10月以来在辖区出现的乱倒垃圾、地面脏污等5起人居环境整治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希望广大市民共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案例一:10月9日,当事人王某江在紫帽镇中通停车场空地乱倒垃圾,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10月16日,当事人李某贤在紫帽镇紫湖路辅道造成路面脏污,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责任,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10月16日,当事人牛某汉在紫帽镇紫湖路辅道乱倒垃圾,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四:10月16日,当事人张某霞在紫帽镇紫湖路辅道乱倒垃圾,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五:10月16日,当事人胡某红在紫帽镇紫湖路辅道造成地面脏污未及时清理,未履行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责任,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违反了《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