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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海曝光一批 人居环境卫生反面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林伊婷) 近日,晋江安海镇对辖区10月份发生的14起影响人居环境的反面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呼吁市民主动关注、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打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案例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林某材、段某、闫某胜、杨某李、张某、林某德、高某立、张某玉在安海镇次干道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100元。

案例九、十:谭某川、孙某群在安海镇主干道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200元。

案例十一、十二:肖某敏、吴某火在宝辉酒店灯控路口散发广告。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500元。

案例十三:吴某翻擅自收集厨余垃圾,未将厨余垃圾交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十四:张某来在北环路后肖头电表箱张贴广告。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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