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春 通讯员 许晓燕) 今日,晋江东石镇对近期破坏人居环境的一批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呼吁市民共同参与、维护良好人居环境。东石镇将持续推进“净美街巷”道路清洗保洁专项行动,进一步提升人居环境面貌。
案例一至六:李某新、龚某意、王某辉、宋某妍、黄某福、林某春等6人,未经批准擅自在东石镇仁和东路中国农业银行门口空地占道经营,影响市容。
案例七:叶某良未经批准擅自在晋江市东石镇仁和东路开心花甲粉门口空地占道经营,影响市容。
以上案例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以上当事人限期改正,并各处罚款100元。
案例八:王某生在东石镇第一社区伞都路116-3号附近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3立方米,影响市容。
案例九:黄某在东石镇白沙村东升路与伞都大道交会路口附近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2立方米,影响市容。
案例八、案例九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进行警告、各处罚款50元。
案例十:泉州市某腾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车辆运载砂石未密封,途经东石镇伞都大道高速桥下路段造成泄漏、遗撒。
该案例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泉州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进行警告、处罚款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