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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和曝光一批环境卫生违法案例

本报讯 (记者 王诗伟) 近段时间以来,晋江永和镇持续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在日常巡查整治过程中,查处了5起环境卫生违法行为。

案例一:黄某海于6月27日驾驶拖拉机运输散装物体(砂石)未密封、包扎、覆盖,途经晋江市西清公路永和镇周坑段造成沿途泄漏、遗撒。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发生在主干道以外,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之规定以及参照《晋江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试行)》第7项一般档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采取清扫清运的补救措施,并给予警告和罚款500元的处罚。

案例二:陈某炼于7月10日在晋江市永和镇英墩村灵石路瀚某茗店面电线杆上张贴广告。

案例三:骆某伍于7月12日在晋江市灵石路永和镇英墩村小某川饭店对面电线杆上张贴广告。

案例四:黄某鹏于7月17日在晋江市灵石路永和镇英墩村第一片区5号电线杆上张贴广告。

案例五:庄某家于7月17日在晋江市永和村诚信路万丰盛门口中国移动通信变压箱上张贴广告。

当事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以及参照《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并处5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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