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云霏) 近日,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推动陶瓷行业减污降碳协同治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针对陶瓷行业废气治理、废水治理、固废处置等环节做了规定,要求所有陶瓷工业企业应遵循“抓源头、控过程、严末端”治理原则,依法建设、规范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确保大气、水、噪声等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妥善处置,全面提高生产管理和环境治理水平,加快绿色低碳转型,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意见稿提出,泉州市应在今年6月底前完成建陶行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逐步建立以区域环境质量改善和碳达峰目标为导向的企业退出清单制度;福州市应严控建陶炉窑数量,鼓励闽清建陶企业“上大压小”,优化生产资源配置和行业空间布局;漳州市应加大资源整合力度,逐步淘汰经济效益低、治理水平差的产能。同时,还提出要“提气、转电、控煤”,巩固建陶企业“煤改气”成果,在气源有保障、价格可承受的条件下,有序提高天然气等清洁低碳能源使用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