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近日,福建省工信厅发布《福建省工业重点节能改造和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全省制造业企业可申报两类专项项目。项目申报实行“随时受理”,企业备齐材料即可提交,最高获800万元省级补助。
据悉,申报企业需满足:在闽依法经营,近36个月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节能、环保、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申报两类项目各有要求:节能改造项目需年节能量500吨标准煤及以上,符合省产业政策;通用设备更新提标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万元,更新的变压器、空压机、电机等能效需达一级。
补助来自省级工业节能降碳和循环经济专项资金。其中,节能改造项目按年节能量补,最高500元/吨标准煤,单企业年补上限800万元,各地可预拨50%,验收后“多退少补”;通用设备项目一次性补助,变压器50元/千伏安、空压机300元/千瓦、电机50元/千瓦,单项目补最高300万元且不超总投资30%,两类补助不叠加。
值得关注的是,省工信厅将对拟奖补项目核查,通过现场调研或专家审核重点核实真实性、节能量,核查比例不低于10%。若企业以虚假材料骗补,相关部门将对其进行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