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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出台 制造业中试平台管理办法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出台《福建省工信厅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助推新型工业化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

《办法》明确,制造业中试服务平台是聚焦产业成果转化关键环节,为新产品试制转生产提供中试开发、技术转化、工艺改进、测试验证等专业化服务的公共平台,由企业、高校等主体按市场机制建设,实行入库培育、择优认定、动态管理,将围绕我省重点产业细分领域,认定一批公共属性突出、转化能力强的平台。

申报该平台需满足多项条件:申报单位为省内依法经营主体;具备中试必需的设备、场地及配套设施,中试设备原值原则上不少于800万元;拥有专业技术带头人与团队,具备技术熟化、试制验证等核心能力及资源整合带动能力;有明确服务清单、中试服务收入与产业化案例,符合安全环保等要求,且运行管理机制完善。

支持措施方面,《办法》鼓励平台加强基建与设备投入,支持申报省重点技改项目并给予融资支持;支持平台参与“揭榜挂帅”等项目,加快技术突破与成果产业化,推动平台研发产品纳入首批次材料、首台(套)装备目录,促进市场应用;同时,鼓励高校将科研人员参与平台合作纳入绩效考核,支持园区建设或合作平台,并鼓励各地对平台给予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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