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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出资给女儿买房 离婚后房产归谁?

市民李女士:结婚前,我的爸妈为我买了一套房产,并全额支付了购房款。当时,父母明确表示,这套房子是赠与我个人的,且房产登记在我一人名下。现在,我和丈夫准备离婚,丈夫称房子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进行分割。请问,丈夫是否有权分割?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在子女婚后出资为其购买房产,若明确表示赠与一方,且房产登记在该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李女士的父母明确表示房子是赠与李女士个人的,且房产登记在李女士名下,因此,该房产应归李女士所有,王先生无权要求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的情况较为复杂,房产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如果父母在子女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产一般属于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若婚后父母出资,没有明确约定赠与一方,即使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在此提醒,为避免类似纠纷,父母在出资给子女买房时,最好明确出资的性质及赠与对象,并保留相关证据,如书面赠与协议等。同时,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于重大财产的归属,也应及时沟通并达成一致,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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