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林先生:去年,我花100多万元买了市区的一套二手房,入住后发现房屋多处漏水。经物业证实,原来的业主此前多次因房屋质量问题找开发商维修但未成功。请问,碰到这样的情况,我能解除买卖合同吗?
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从法律层面分析,卖家有如实告知房屋真实状况的义务。若故意隐瞒房屋漏水这一影响房屋质量和使用价值的重大瑕疵,可能构成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需要提醒的是,购房者要成功解除合同,需提供充分证据,如相关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专业检测报告等,证明卖家在交易过程中隐瞒了漏水情况。若合同中有关于房屋质量及披露义务的明确条款,而卖家违反,也为买方解除合同提供依据。不过,若买方看房时自身疏忽未发现漏水问题,解除合同可能面临困难。
二手房交易中遇到卖家隐瞒漏水问题,买家并非只能自认倒霉。只要掌握关键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就有可能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解除合同并获得相应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