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记者从晋江市工信局获悉,省工信厅等五部门今年设立两期(第二期和第三期)福建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项资金贷款(以下简称“专精特新贷款”),每期规模100亿元,每期独立核算。目前,第二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正式上线“金服云”平台,最高贴息50万元。
该专项资金贷款支持对象为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有效期内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按照政策,在可用额度范围内采用“先到先得”方式操作;在可用额度范围之外,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主动让利,继续加大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力度,为企业提供优惠利率贷款。
晋江市工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贷款支持的是当年新发放的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含无还本续贷),不支持随借随还的额度循环使用的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由企业与贷款银行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在贴息标准上,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贷款予以年化1%贴息补助。其中,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2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最高贴息金额不超过50万元,即单户可贴息贷款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一年期以内的贷款按实际期限贴息,超过一年期(360天)的贷款按一年贴息。同一笔贷款已享受省级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不重复享受本专项贴息政策。
此外,对于已获得前期专精特新企业贷款贴息支持的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2000万元,符合条件的可继续申请,但各期累计不超过2000万元;同样,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累计使用可贴息贷款额度未超过5000万元的,符合条件可继续申请,但各期累计不超过5000万元。
据了解,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在发放贷款时,按直接扣减省级财政贴息后的实际执行利率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再由省工信厅、财政厅根据“金服云”平台汇总统计的各合作银行专项贷款放款金额、可享受贴息金额等数据,在每期专项贷款投放结束后预拨给各合作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