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金植) 近日,晋江市金井镇对辖区10起市容环卫反面案例进行曝光。
案例一:应某在金井镇中兴路烧烤店把烟囱排污口朝向街面。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许某在金井镇金井村金苑东小区门口倾倒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三至五:游某在金井镇钞岱工业区管道上乱张贴小广告;李某在金井镇中兴路353号附近随意张贴广告;刘某在金井镇钞岱工业区管道上乱张贴小广告。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上述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500元。
案例六至十:杨某在金井镇草湖埔区161号占道经营贵州小吃摊;柴某在金井镇金祥路著龙厂房门口占道经营早餐摊子;杨某在金井镇玉山村草湖埔区157号占道经营早餐摊子;朱某在金井镇省道308线玉山村段占道经营早餐摊;储某在金井镇坑口村埕边南区1-6号占道经营早餐摊子。依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上述当事人改正,并各处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