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伊婷) 日前,晋江市灵源街道对近期破坏市容环境的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呼吁市民主动关注、积极参与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共同打造良好人居环境。
案例一:10月14日,陈某玉在曾林社区振兴路乱倒垃圾。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10月14日,陈某会在曾林社区商住小区后面乱倒垃圾。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10月15日,王某群在紫华中学后面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元。
案例四:10月15日,周某三在灵水社区居委会旁乱张贴宣传品(小广告)。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五:10月21日,王某再在林口社区水库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责令其立即改正,并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