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出台《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限购、限售、限价、住房贷款等多方面入手,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鼓励“以旧换新”,推动建设“四代生态住宅”等高品质住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
据了解,此次出台的新政策自2024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在取消限购方面,鲤城区、丰泽区、泉州开发区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不再执行公证摇号政策,由开发企业自行销售,不设置购房条件。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项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认筹总人数超过总房源套数200%的,触发摇号销售。同时,鼓励已有住房的居民“以旧换新”,各县(市、区)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居民“以旧换新”予以适当补贴。
在取消限售方面,新政明确,自2024年10月1日起,在泉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新购买的一、二手住房不再执行限售政策。有特定销售要求的商品住房从其规定执行。属于改善性需求,再次新购买一手商品住房后,可将第1套取得不动产权证未满限售年限的商品住房转让。
在取消限价方面,在坚持“房住不炒”的基础上,泉州全市根据辖区内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新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在招拍挂时不再限制商品住宅、车位销售价格。已出让的房地产住宅用地根据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和相关文件要求继续执行商品住房“限房价”要求。
在公积金贷款方面,借款人夫妻双方均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80万元调整为100万元;单方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50万元调整为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