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林伊婷) 今日,晋江灵源街道对近期影响人居环境的一批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呼吁市民共同参与、维护良好人居环境。
案例一:8月27日,焦某亮在灵水妇女坝旁乱倒垃圾。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二:8月27日,李某在灵水社区木兰坝旁乱倒垃圾。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三:8月27日,庄某铸在灵水社区灵水小学后面公示牌乱张贴宣传品(小广告)。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四:8月27日,周某俊在灵水社区寨角北路1号旁乱倒垃圾。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其清理并处罚款100元。
案例五:8月28日,王某得在林口社区欢喜幼儿园旁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相关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