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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源曝光人居环境整治反面典型案例

本报讯 (记者 林伊婷) 近日,晋江灵源街道对辖区近期发生的5起影响人居环境的反面案例进行行政处罚并曝光,希望广大居民引以为戒,积极参与监督,共同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

案例一:5月30日,彭某平驾驶车辆(车牌号闽CB1848)途经灵源街道长安路段沿途“滴洒漏”。执法人员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二:6月7日,张某杰在英塘社区灵石路旁社区回拨地乱倒粪便。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三:6月19日,李某铭在灵源街道疏解路电线杆乱张贴宣传品(小广告)。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四:6月20日,张某奎在大山后社区商住小区乱张贴宣传品(小广告)。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五:6月20日,姚某敏在大山后社区商住小区乱张贴宣传品(小广告)。执法人员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责令其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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