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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房产

离婚时夫妻该如何分割?

在现实生活中,晋江一些父母出于各种原因,会将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但是离婚后,因为房产的分割问题,双方常常会产生纠纷。

“如果遇到这样的问题,就需要举证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赠予未成年子女,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福建一脉律师事务所律师李耿佳介绍。

登记在子女名下房产 推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不动产登记又称为不动产物权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

“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生效主义原则,应推定属于未成年子女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李耿佳介绍,但是,在实践当中,产权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并不能简单地推定房屋的真实产权人是未成年子女。

“如果离婚时,夫妻双方主张将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的房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则需要举证证明在购买房产时的真实意思不是为赠予未成年子女,而是出于其他原因将房产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否则,离婚时法院一般会认定成立赠予关系。”李耿佳介绍。

房产登记在子女名下 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父母如果把房子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实际上需要承担不少法律风险。”李耿佳介绍,例如,父母不能随意处置房屋,确需处置时手续麻烦;父母离婚时易出纠纷;父母想再收回房屋困难,且无法控制子女成年后擅自处分房产等。

那么,如果父母要将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该规避哪些风险?李耿佳建议,1.可以到房产交易中心进行房产份额变更,减少子女名下的房产份额;2.可以到公证处进行房产公证,约定子女未成年时或在父母去世前房屋产权收归父母;3.对于那些计划用于养老的房产,在过户给子女之前,还可以在房产上设立父母的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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