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昆火) 日前,晋江西园街道对5月以来在辖区出现的“滴撒漏”、乱倒垃圾、破坏绿化、乱张贴涂写等10起违反《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的行为进行处罚和曝光。
案例一:洪某在环湖路王厝菜市场旁边绿化带违规破坏绿化,依法责令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300元。
案例二:冯某在赖厝社区葫芦山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三:刘某在烧厝社区美旗城后面空地违规倾倒建筑垃圾,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0元。
案例四:吴某在赖厝社区篮球场周边违规发放宣传品,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元。
案例五:袁某驾驶运输车辆在西园双龙路屿头段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3000元。
案例六:蒙某在双龙路西园赖厝段违规“滴撒漏”,依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七:高某在环湖路王厝菜市场旁边绿化带违规破坏绿化,依法责令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200元。
案例八:杨某在赖厝社区富山路违规张贴,依法责令改正,并处罚款500元。
案例九:张某驾驶运输车辆在318县道西园车厝段违规“滴撒漏”,依法责令改正,采取补救措施,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十:余某在环湖路王厝菜市场旁边绿化带违规破坏绿化,依法责令停止侵害、采取补救措施,并处罚款200元。
西园街道提醒,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共创舒适、整洁的人居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