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b版:楼市周刊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我省房产中介新规上线 机构须有持证专业人员

本报讯 日前,福建省住建厅印发了《福建省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新规将从2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细化了备案对象的定义,规定房地产经纪机构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房地产经纪或者房地产中介”;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需1名以上房地产经纪专业人员执业,专业人员包括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房地产经纪人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办法明确了备案方式与流程,规定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建立平台,经纪机构通过平台网上申请办理初始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各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平台受理备案申请,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受理注销备案、补证、换证的,应当即时办结。要求市、县(区)房地产主管部门要将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分支机构备案所提交的书面材料存档,并将备案信息通过平台向社会公示。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