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个体工商户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微观基础和国民经济发展的“毛细血管”,在繁荣经济、稳定就业、促进创新、方便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记者获悉,为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促进个体经济健康发展,近日,福建银保监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福建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支持稳增长扩就业的通知》,从四个方面提出十四条具体措施和工作要求。
在信用机制建设方面,《通知》鼓励银行机构设立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观察点,提供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金融服务等便利服务。开展“个体工商户金融服务月”活动,宣传解读金融帮扶政策和产品,扩大政策知晓度和产品惠及面。
在创新服务模式方面,《通知》提出,在福建“金服云”平台研究推出“闽商易融”贷款码,个体工商户扫“码”发布融资需求,金融机构运用平台数据主动开展融资对接。在商业聚集区、专业化市场、菜场集市等区域,制定信用方案,探索开展小额信用、批量准入的“整圈”授信方式。深化“网络+网格”模式,线上线下结合开展服务对接,提高信用贷款发放比例,满足个体工商户“短、小、频、急”的融资需求。
在完善服务机制方面,《通知》要求,对依法无须申领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应比照个体工商户,在同等条件下给予金融支持。要提升数据处理和信息挖掘能力,进一步简化个体工商户信贷流程。要切实加强借款人资质核查和贷款全流程管理,不得向无实质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发放经营性贷款。
在深化银担合作方面,《通知》明确,鼓励银行机构、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深化“总对总”业务合作,积极创设符合个体工商户融资需求的特色担保业务产品和合作模式,进一步扩大业务合作范围,并保持较低担保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