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龙湖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港交所股份代号:00960)发布公告显示,1月,该公司地产开发业务实现合同销售额108.3亿元(人民币,下同),实现合同销售面积66.1万平方米。同期,龙湖集团实现经营性收入约为21.0亿(含税),其中运营收入约为11.0亿元(含税)、服务收入约为10.1亿元(含税),三大业务板块协同发力。
分区域来看,1月长三角区域合同销售额28.6亿元,其中常州景玥府合同销售额及签约套数均排名全市第二;西部区域合同销售额20.2亿元;环渤海区域合同销售额29.6亿元,其中烟台葡醍海湾合同销售额全市第一;华南区域合同销售额9.1亿元;华中区域合同销售额20.8亿元。
公告显示,进入2月,该集团地产开发业务将有位于晋江的龙湖华越盛天·御湖境加推。
行业大环境持续向好,龙湖集团表示,将继续保持行稳致远的步伐,通过多航道业务的高度协同,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为优质的产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