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张小燕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杨明护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洪民强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任命曾育发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陈埭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蔡鸿铭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李金玲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洪新民为晋江市人民法院东石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冯洁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龙湖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曾摩托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金井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安腾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丁钊珑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东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晓燕为晋江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赖珊珊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施经营为晋江市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其晋江市人民法院安海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凯思为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陈永固晋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永哲晋江市人民法院磁灶人民法庭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