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坚决贯彻“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重要要求,聚焦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全面贯彻省委和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落实省政府48条稳住经济政策措施,努力保持住建行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日前,福建省住建厅研究制定了《关于稳住住建行业经济运行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
在住房公积金方面,《若干措施》中提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目前,我省已有多地出台相关政策。其中,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阶段性支持政策:降低贷款首付比例。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20%;职工家庭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提高二孩或三孩家庭最高贷款额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符合其他贷款申请条件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在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另加10万元。
此外,今年4月以来,福建省住建厅已连续出台多项公积金新政。各地积极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职工解决困难、缓解压力,均第一时间出台有关缓缴住房公积金的阶段性支持政策。政策实施以来,截至6月中旬,全省累计缓交企业204家,缓交职工12740人,缓交金额5066万元;全省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还款且不作逾期处理的公积金贷款人141人。此外,截至6月中旬,全省已累积办理支取公积金支付首付款3780笔、4.1亿元,支持购房2759套、涉及购房金额38.8亿元,有效缓解了部分缴存职工购房首付款压力,缴存职工纷纷“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