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可以在新三板上市过程中加分,优先推荐进入科创板。
(三)泉州市级:对重新认定或直接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每家20万元奖励,市、县两级按1:1比例分摊。
晋江市级:对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0万元奖励(包含各级要求配套的奖励资金)。
(四)对高新技术企业在晋江市实施并列入省级以上科技计划的研发项目,按上级扶持资金总额的100%给予配套,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五)高企人才自主认定,企业自主认定的一、二、三类人才经审核确认后,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3000元、2000元、1000元的工作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