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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心过度信贷营销陷阱

理财课堂

量入为出 合理借贷

过度授信、信用卡分期手续费或违约金高、暴力催收……近年来,伴随信用卡、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贷服务与人们的生活联系愈加紧密,消费者的各种投诉也不断增多。个人借贷一定程度上便利了生活、减轻了即时的支付压力,但消费者若频繁、叠加使用消费信贷,也容易引发过度负债、征信受损等风险。

在“3·15”到来之际,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日前发布风险提示,提醒消费者远离过度借贷营销陷阱,防范过度信贷风险。

四种侵权行为请当心

“首先,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银保监会表示,消费者应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例如,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就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

其次,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利用大数据信息和精准跟踪,一些机构挖掘用户的“消费需求”后,不顾消费者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实际情况,过度营销、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致使消费者出现过度信贷、负债超出个人负担能力等风险。消费者需要注意的是,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

诱导消费者把消费贷款用于非消费领域同样需要当心。比如将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买房、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终需承担相应后果,“以贷养贷”“以卡养卡”不可取。

此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权。一些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在开展相关业务或合作业务时,对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比如以默认同意、概括授权等方式获取授权;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违背消费者意愿将个人信息用于信用卡业务、消费信贷业务以外的用途;不当获取消费者外部信息等。

三条建议合理维权

对于消费者而言,避免掉入借贷营销陷阱,首先应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

其次,从正规金融机构、正规渠道获取信贷服务,不把消费信贷用于非消费领域。消费者应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

最后,消费者也应增强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意识,在消费过程中学会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认真阅读合同条款,不随意签字授权,注意保管好个人重要证件、账号密码、验证码、人脸识别等信息。不随意委托他人签订协议、授权他人办理金融业务,避免给不法分子可乘之机。一旦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选择合法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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