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云霏) 近日,宝龙商业发布公告,该公司(作为承租人)与厦门地铁投资(作为出租人)订立租赁协议,内容有关租赁相关处所作集团的物业租赁服务业务之用,自交付日期开始为期20年。该等处所为厦门地区开发中高速公共运输系统配套的购物街及商业设施。
据悉,该合作租赁协议租金付款总额目前估算为约7.6亿元(含增值税但不包括分成租金)。
公告称,作为商业运营服务业务的一部分,宝龙商业集团管理及经营零售商业物业的多元化组合,包括商场及购物街,目标消费者、物业位置及面积及物业类型不一,其中包括为位于购物街及商场内的单位提供物业租赁服务。该集团向业主租赁购物街单位及商场,并分租给租户,而集团从中获得租金收入。集团已于6月29日在公开招标中提交对该等处所租赁的投标申请,随后签订租赁协议有助于公司满足其业务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