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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中院裁定贵人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本报讯 (记者 柯雅雅) 3日,*ST贵人发布公告,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人鸟”)于7月2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送达的(2020)闽05破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泉州中院裁定确认《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贵人鸟表示,贵人鸟进入重整程序后,通过在重整程序中实施出资人权益调整,引入重整投资人提供资金支持,最大限度保障了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化解了公司债务危机,改善了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本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随着债务危机的化解,贵人鸟将逐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重回良性发展轨道,并将对贵人鸟2021年度的净资产和净利润产生积极影响。

根据公告,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贵人鸟控股股东及重整投资人持股情况为,贵人鸟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持股4.16亿股,占贵人鸟总股本的比例为26.48%;黑龙江泰富金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2亿股,占贵人鸟总股本的比例为20.36%;张丽丽持股65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4%;殷丽丽持股6500万股,占贵人鸟总股本的比例为4.14%;高瑞持股6500万股,占贵人鸟总股本的比例为4.14%;邹卫忠持股2486万股,占贵人鸟总股本的比例为1.58%。贵人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并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对此,贵人鸟表示,泉州中院已裁定贵人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将有利于改善贵人鸟资产负债结构,恢复稳定经营,但贵人鸟股票交易仍需符合后续相关监管法规要求。

据悉,泉州中院已于2020年12月8日裁定受理贵人鸟重整,并于2020年12月11日指定贵人鸟清算组担任管理人,负责重整各项工作;2021年4月23日,贵人鸟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出资人组会议召开,表决通过了《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下简称“重整计划”)。

2021年4月26日,管理人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贵人鸟重整计划,并终止贵人鸟重整程序。

2021年6月30日,贵人鸟向管理人提交《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同日,管理人向泉州中院提交《关于贵人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报告管理人监督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的相关情况,认为贵人鸟重整计划的执行符合重整计划规定的执行完毕的标准,提请泉州中院裁定确认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贵人鸟于2021年7月2日收到泉州中院送达的(2020)闽05破26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贵人鸟重整计划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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