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3月11日晋江市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吴晓燕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黄鹤鹤为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陈永哲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免去许逢其晋江市人民法院青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慧玲、王文起、杨白兰、林荣宗晋江市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