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1.听取和审议法制工委关于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
4.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福建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落实情况的报告(省市县三级联动);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25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保目标完成情况暨晋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晋江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
6.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闽台乡建乡创合作样板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市绿化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8.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及关联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9.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统筹基础教育资源动态调整和优化布局工作情况;
10.听取和审议市十八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传承弘扬“晋江经验”,加快推进文体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落实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11.听取和审议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关于“实施交通综合治理提升工程,推动重点地段缓堵保畅安全”“加快口岸经济升级,打造‘晋江制造’全球柔性供应链”“加大文物保护修缮力度,培育闽南特色文化新地标”等3件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对办理情况分别进行满意度测评;
12.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八五”普法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
13.听取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的报告;
14.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晋江市2027年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的报告,决定提请市十九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
15.听取关于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并依法公开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二、财政经济工作监督
1.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报告;
2.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议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支本级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3.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审查批准2025年本级决算草案的议案》,并作出相应决议;
5.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6.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6年上半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7.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
8.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27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报告。
三、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
1.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
2.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
3.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和《福建省乡村振兴促进条例》执法检查(省市县三级联动)。
四、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
认真执行《福建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事前初审机制,实现源头管理、动态监督,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切实维护法治统一。
五、视察、检查
1.视察我市完善科创载体,推进科技赋能产业发展工作情况;
2.视察我市湿地保护工作情况;
3.视察我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情况;
4.检查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5.检查我市民生实事项目工作情况;
6.对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六、履职评议
开展2026年度法官检察官履职评议。
七、跟踪检查
1.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2.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渔港经济发展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3.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新侨服务工作情况专项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4.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25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对部分被审计单位进行满意度测评;
5.跟踪检查《晋江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我市实施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福建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情况的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并进行满意度测评。
八、专题调研
1.调研我市水利工程设施运行管理情况;
2.调研我市实施城市更新工作情况;
3.调研我市202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2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编制情况;
4.调研我市2026年预算执行情况、2027年预算草案编制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