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沈茜 尤泽男 通讯员 林新颖) 昨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举行见义勇为确认证书颁发仪式,将见义勇为确认证书颁发给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救人的七旬老人林夫越(图右)。
8月7日,在九十九溪陈埭镇洋埭段水域,林夫越不顾个人安危,下水成功救回一名落水女子(本报8月9日头版刊登相关报道)。事发后,晋江市公安局第一时间启动见义勇为确认程序,通过实地走访、调取证据、询问相关人员等细致全面的调查核实工作,确认林夫越在他人生命遭遇严重威胁时挺身而出的英勇行为,符合《福建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其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
事发当天清晨6时15分许,洋埭村村民林夫越在九十九溪旁晨练时,发现一对夫妻正在争吵。随后,情绪激动的女子突然纵身跳河,情况危急。
林夫越立即上前准备施救。得知女子丈夫因手骨折且不会游泳无法施救后,他二话不说跳入水中,迅速将不断挣扎的女子托起。闻讯赶来的群众取来溪边救生圈配合救援,最终女子成功脱险。
得知落水女子夫妇生活拮据,林夫越还主动拿出500元,并劝说二人好好过日子。据悉,落水女子夫妇来自四川,为表感谢,他们定制了“勇救落水 恩重如山”的锦旗赠予林夫越。
年过七旬的林夫越不仅坚持锻炼、身体素质良好,还是队龄超过十年的晋江市红十字会九十九溪水上义务救援队队员。谈及救人举动,他坦言:“当时情况紧急,没顾上多想,只觉得再晚一步,她可能就有危险了。”对于未来,林夫越态度坚定,“以后再遇到别人有麻烦,我还会继续帮忙。”
此次获评见义勇为,林夫越难掩喜悦:“真没想到,这把年纪还能拿到这个荣誉,太开心了。”
“林夫越的事迹生动诠释了见义勇为不分年龄、危难时刻彰显大义的深刻内涵。”晋江市见义勇为协会会长陈永聪表示,举办此次仪式,既是对林夫越义举的肯定,更希望让更多人感受到见义勇为的力量。未来,该协会将持续弘扬见义勇为精神,让其在晋江落地生根、蔚然成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