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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 多措并举助力 生态环境审批提质增效

本报讯 (记者 阙杨娜 通讯员 蔡清谊) “热情服务企业,办事高效便捷”“优化环境促发展,贴心服务暖人心”……近日,泉州市晋江生态环境局接连收到辖区企业送来的锦旗,对工作人员在相关业务办理过程中提供的高效审批和靠前服务表示感谢。

“在优化营商环境过程中,我们不断优化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方式,着力缩短审批时限,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协同发展。”晋江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强化行政审批服务保障中,晋江生态环境局通过成立建设项目环评服务小组、挂钩服务重点工业企业小组等工作专班,积极配合晋江市招商办、经济开发区和属地政府做好招商工作,提供审批“前置式”服务和“邀约式”服务,从项目规划选址、生产工艺布局、污染防治措施等环评准入方面“把脉问诊”,提前排查可能出现的问题,帮助企业提高审批的一次通过率,为企业节省大量时间和成本。

针对生态环境审批流程复杂、环节繁多的难点问题,晋江生态环境局以“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为目标,一方面推进申报材料精简,最大限度消除缺乏法律法规依据的“重复证明、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另一方面优化审批流程和环节,将受理公示、现场踏勘、总量核定等多个环节整合为一个流程,大大缩短了审批时间。

此外,通过实施排污总量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投入生产前交易获得新增排放指标,即可提前办理环评审批。涉及排污权交易的建设项目,在批复文件中直接明确污染物总量交易指标、排污权指标购买条件。同时,晋江生态环境局用好省、泉州市生态环境部门出台的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措施,对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的单项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氨氮小于0.01吨的建设项目,免购买排污权交易指标、免提交总量来源说明;对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新增年排放量小于0.1吨的建设项目,免予提交总量来源说明,全市统筹总量指标替代来源。2025年以来,共对15个建设项目予以总量豁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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