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家银行推出信用卡现金分期利率优惠活动,部分银行利息优惠低至2折,折算年化利率下探至3%以下。这一现象引发市场广泛关注,银行“以价换量”的策略背后,消费者在享受优惠的同时,也需留意分期业务中的诸多要点,避免陷入风险。
◆利率优惠“抢客”忙
近期,各家银行纷纷将战略重心转向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一场激烈的客户争夺战就此打响。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近期推出信用卡现金分期或账单分期利率优惠活动,以突破性的利率优惠吸引客户。
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是银行基于信用卡额度向持卡人提供的一种小额融资服务。持卡人可将信用额度内的资金转换为现金划转至指定的借记卡,并按约定分期偿还本金及手续费。一般来说,其主要成本为手续费或利息,不同期数对应不同费率。
在此次优惠活动中,部分银行利息优惠力度惊人。交通银行近期宣布,该行信用卡现金分期业务低至2折起,年化利率3.31%起。平安银行则针对12期及以上的分期业务推出了低至2.8折的优惠,折算后的年化利率为5.11%。还有的银行推出信用卡现金分期免息活动,如乐清农商银行,期数3期给予免息。
多数业内人士将银行此番利率优惠解读为“以价换量”的策略。银行一方面通过降低利率来吸引客户,从而稳步扩大零售贷款规模;另一方面则通过严格把控贷款客户的准入标准,从源头上降低贷后不良风险。银行通过优惠活动降低现金分期利率,旨在通过“以量补价”的方式增加零售贷款增量,利用规模效应来弥补息差收窄带来的盈利压力。同时,银行也试图通过现金分期利率下探,重构信用卡业务的生态价值,争夺市场份额。
◆警惕分期“陷阱”
银行宣传的“低利率”多为手续费折扣后的折算结果,实际成本需综合分期期数、手续费率计算,还需确认是否包含其他费用(如管理费)。消费者在选择现金分期时,务必仔细了解各项费用,不能仅被“低利率”的宣传所迷惑。
一方面,消费者要警惕营销过程中混淆概念,诱导消费者使用信用贷款等行为。比如,银行以“优惠”等说辞包装小额信贷、信用卡分期服务;或是价格公示不透明,不明示贷款或分期服务年化利率等;还有的在支付过程中故意诱导消费者选择信贷支付方式。若消费者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不强,不注意阅读合同条款、授权内容等,签约授权过程比较随意,容易被诱导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曾经有消费者在购物时,被商家和银行工作人员诱导办理了信用卡分期,事后才发现手续费和利息远超预期,陷入了还款困境。
另一方面,小心过度信贷风险。使用消费信贷服务后,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按期偿还本金和息费,信用卡分期、信用贷款等息费未必优惠,折合年化费率计算后的综合贷款成本可能很高,过度信贷易造成过度负债。有些消费者为了满足一时的消费欲望,过度使用信用卡分期和小额信贷,导致每月还款压力巨大,影响了正常的生活质量。一旦出现资金周转困难,还可能陷入“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严重影响个人信用。
◆合理使用消费信贷
消费者应根据自身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做好收支筹划。合理合规使用信用卡、小额贷款等消费信贷服务,了解分期业务、贷款产品年化利率、实际费用等综合借贷成本,在不超出个人和家庭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树立科学理性的负债观、消费观和理财观。例如,在购买大件商品时,先评估自己的还款能力,再决定是否办理分期,避免因盲目消费而给自己带来经济压力。
同时,树立负责任的借贷意识,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选择正规机构办理贷款等金融服务。警惕贷款营销宣传中降低贷款门槛、隐瞒实际息费标准等手段。尤其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不轻信非法网络借贷虚假宣传,远离不良校园贷、套路贷等掠夺性贷款侵害。不把信用卡、小额信贷等消费信贷资金用于购买房产、炒股、理财、偿还其他贷款等非消费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