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施蓉蓉) 近日,晋江龙湖司法所联合龙侨中学、福建高靖律师事务所,在龙侨中学举办“拒绝校园霸凌,珍惜同学情谊”主题普法讲座。此次讲座旨在增强学生法律意识,减少校园霸凌,为青少年成长筑牢防线。
讲座通过数据与“踢猫效应”故事,揭示校园霸凌对青少年身心的严重危害,并以案例讲解玩笑与霸凌的法律界限。针对“未满18岁不用担责”误区,主讲律师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将最低刑事责任年龄降至12周岁,未成年人严重霸凌行为经核准追诉需担责;针对学生面对霸凌不敢反抗的情况,主讲律师给出保留证据、求助师长、拨打110等实用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