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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 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行动

本报讯 (记者 林小杰) 昨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宾馆(酒店)客用化妆品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优化游客消费体验,推动文旅产业健康发展。

昨日,记者跟随晋江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前往罗山、新塘和西滨等地,对5家酒店、宾馆、民宿开展客用化妆品专项检查。记者发现,在金玛国际酒店、佰翔世纪酒店,酒店方为消费者提供小瓶装沐浴露和洗发水,且在瓶身都标有生产商、生产日期等标签标识。执法人员要求相关宾馆、酒店要加强供应商审核、完整采购档案、规范存储,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据悉,此次专项检查聚焦宾馆(酒店)客用洗发水、沐浴露等洗护类化妆品,查看是否为“三无”产品,检查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注册或备案的化妆品行为;查看化妆品标识标签,检查是否存在分装化妆品行为,其标签是否符合最小销售单元规定;查看进货查验台账,检查是否建立完善进货台账、产品索证索票制度等,是否留存供应商资质文件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查看化妆品是否超过使用期限,是否经营使用假冒伪劣产品等。

“此次专项行动,我们还对沐浴露(乳)的重金属铅、糖皮质激素成分,以及洗发类产品的酮康唑、甲硝唑等成分进行抽检,确保化妆品使用安全。”晋江市市场监管局药品监管服务专班工作人员丁荣宗介绍,晋江市现有289家宾馆(酒店),备案民宿31家。本次快检的5家酒店、宾馆、民宿的10批洗发水、沐浴露检测结果均为合格。

下一步,晋江市市场监管局将督促宾馆(酒店)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和安全意识,努力营造让消费者放心、安心的化妆品使用环境;同时,鼓励消费者通过12315等平台积极参与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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