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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 泉州在全省率先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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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泉州市民许女士借助闽政通 App,一次性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费、工本费及交易税款的缴纳,顺利下载了对应的完税凭证与非税票据,还在泉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现场通过自助打印,领取到了鲤城区某小区房产的不动产权证。这一操作,也让泉州成为全省首个借助“总对总”模式,实现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的城市。

“税费同缴”服务,作为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的关键构成部分,将不动产转移登记时所需缴纳的税款、登记费、工本费等整合为一笔支付业务,达成“前台一次性收缴,后台系统自动清分入账(库)”。这项服务是落实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行动,启用后,改变了以往不动产转移登记税款、登记费缴纳“两头跑”的传统模式。群众只需一次扫码,就能缴清二手房转移登记涉及的登记费和交易税款,办理时间压缩幅度超50%。

在省自然资源厅的指导下,泉州市本级作为福建省二手房转移登记“一件事”优化升级的试点地区,从压缩办事流程、提升办事效率出发,深度推行“一窗办理”服务模式。通过深化流程再造、健全协同机制、推动系统集成等多种手段,在全省率先推出不动产登记“税费同缴”省级“总对总” 服务。

接下来,泉州市资源规划局将总结出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在泉州全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加速推行,力求让泉州成为全省第一个实现县级全覆盖的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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