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许金植) 近日,晋江市新塘街道对辖区10起市容环卫反面案例进行曝光,督促广大市民以案为鉴、以案促改。
案例一:晋江某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驾驶员驾驶车辆(闽C5xx99)在沙塘卫生院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警告、罚款5000元。
案例二: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因“电警”改造在福兴路上郭段施工,但现场未设置明显标志和安全围栏,施工面积2平方米。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方改正,并给予罚款2000元。
案例三:张某明驾驶车辆(闽C3xx61)运载混凝土途经新塘晋新路造成泄漏、遗撒,污染路面。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800元。
案例四:苏某阳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福兴路农商银行旁共享单车停放处占道堆放炮头和挖斗,影响市容市貌。依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有关部门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款590元。
案例五至十:孙某驾驶车辆(赣B1xx78)在新塘上郭万顺吊车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解某英在新塘沙塘机场油库后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杨某在新塘上郭菲新小区后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何某朋在新塘沙塘卫生院右侧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邵某江驾驶车辆(闽CBxx89)在新塘上郭菲新小区后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卢某林驾驶拖拉机在新塘上郭丽景湾旁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责令案例五至十当事人改正,并各处以警告、罚款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