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工信部公布符合《废塑料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八批),福建远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入选。
据悉,福建远绿节能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晋江内坑镇,为塑料再生造粒类企业。该企业通过引进自动化程度高、密闭性能好的粉碎机、密炼机、开炼机、拉布机、卷布机、造粒机等机台设备,将废料回收循环利用,经过再加工后应用于制鞋行业。其生产的EVA再生塑料膜和EVA再生塑料粒,均可用作制鞋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