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赖自煌) 日前,晋江磁灶镇曝光一批人居环境卫生整治反面案例,引导大家引以为戒、规范行为,共同打造干净、整洁、宜居的环境。
案例一:磁灶镇某快餐店经营者许某勇,将烟囱排污口朝向次干道街面。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案例二:磁灶镇某小餐饮店经营者罗某汶,将店内烟囱排污口朝向次干道街面。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案例三:吴某桂未经批准擅自在磁灶镇陶城东路极兔物流旁占道经营。根据《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三)项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00元。
案例四:王某凡驾驶车辆(粤M9××72)运载散装物料,途经324国道磁灶镇钱坡村路段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五:梁某友驾驶车辆(DH××E2)运载散装物料,途经磁灶镇岭畔村路段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六:朱某田驾驶车辆(闽C5××13)运载散装物料途经324国道磁灶镇井边村路段时,未采取密闭措施防止物料遗撒。根据《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2000元。
案例七:张某艺在磁灶镇延泽社区中骏丽景府一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八:魏某启在磁灶镇大埔村一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九:曾某贵在磁灶镇大埔村一空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0元。
案例十:陈某霞在磁灶镇延泽社区一空地随意倾倒生活垃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有关部门对其处以罚款1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