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朱艳) 近日,晋江市连续发生两起因违规动火作业引发的安全事件,再次敲响安全生产警钟。
16日,东石镇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刘某在未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于晋江市某木雕工艺有限公司违规使用明火焊接楼板,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晋江市公安机关依据相关法律,对刘某作出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两天前,梅岭街道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类似案例。冯某在未持有特种行业操作证的情况下,在梅庭社区某店面处利用电焊设备焊接广告牌,同样受到行政拘留一日的处罚。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电焊、气焊等作业具有高温、炽热、易燃、飞溅等特点,若操作不慎、防范措施不到位,极易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进行此类作业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定。
晋江市应急管理局提醒,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动火作业人员必须持证遵规操作,以免酿成不可挽回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