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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套路”多 务必擦亮眼

晋江银行业开展金融消保宣传。

强制捆绑搭售、误导销售、“砍头息”、假借民间借贷之名的“套路贷”……这些贷款“套路”营销行为你是否遇见过?近期,贷款市场中出现的这一系列行为被广泛关注。就此,业内人士提醒广大消费者,要增强风险防范意识,谨慎选择贷款产品和服务,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金融市场环境。面对贷款“套路”,应做到“明辨是非、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种种“套路”

侵害消费者权益

消费者在贷款过程中,应高度警惕营销宣传中的“套路”,尤其是那些故意模糊借贷成本、不透明披露息费信息的行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表示,需特别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求贷款机构明确告知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及还本付息安排;二是警惕“砍头息”现象,确保实际放款金额与合同约定一致;三是避免被“零息”“低息”等虚假宣传误导,详细了解可能产生的担保费、服务费、保险费等额外费用,确保贷款成本透明。

当前,通过互联网购买金融产品、使用金融服务已十分普遍。部分放款方在互联网页面暗藏各种“套路”,给自主选择设置障碍,一些使用智能设备不熟悉的老年消费群体、金融产品风险定价不敏感及缺乏理性消费观念的消费群体更容易被“套路”。例如,在购物、社交、游戏等互联网场景中,借贷产品广告泛滥,平台直接提供贷款服务或为贷款业务引流以完成流量变现,并在产品展示或支付等环节诱导优先使用消费信贷。

此外,一些网络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分析和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例如,有的平台不顾综合授信额度、还款能力、还款来源等情况,一味地诱导借贷或超前消费。这种利用优势信息地位不当诱导借贷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平交易权。

此外,“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假借贷协议、虚增借贷金额等手段,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和人身安全。

警惕贷款虚假宣传

在种种“套路”之下,消费者该从哪些方面“避坑”?

首先,应警惕贷款虚假宣传,根据承受能力和需求购买金融产品。业内人士称,所有贷款产品均要明示贷款年化利率,消费者要结合自身需求、风险承受和消费能力,在正规金融机构、规范业务渠道办理贷款和其他金融业务。警惕营销中掩饰风险、隐瞒息费等行为,不要仅因为“免费”“零首付”“限时”等营销宣传套路而轻率购买不了解、不必要的金融产品。

其次,警惕过度负债风险,合理合规使用个人消费信用贷款。借贷有成本,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要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在不超出自身负担能力的基础上,合理发挥消费信贷产品的消费支持作用。树立诚信意识,不违规将消费分期、小额信贷等个人消费信用贷款用于理财、投资、购房、还贷等非消费领域,避免“以贷养贷”“以卡养卡”等违规行为,更要远离打着“创业”“求职”“美容”等幌子的“培训贷”“求职贷”“美丽贷”等诈骗活动。

最后,警惕“债事服务”等诈骗侵害,依法解决债务问题。不被“解债上岸”等说辞迷惑,防范打着债务化解名义的各类诈骗活动造成二次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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