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b版:综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两期共200亿元 福建省新设中小微企业 提质争效专项贷款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福建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发布《关于设立两期福建省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资金贷款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设立两期民营中小微企业提质争效专项贷,每期100亿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1%贴息,贴息期限最长1年。

《通知》指出,贷款支持对象为自8月6日起在福建省(不含计划单列市)生产经营超过一年的民营中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1000万元,个体工商户单户贷款不超过200万元。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个基点。

《通知》鼓励银行业机构重点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业、乡村振兴、数字经济、海洋经济、绿色经济、文旅经济等领域的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通知》指出,贴息资金采用“先贴后补”方式,各银行发放贷款时,在规定的贷款利率基础上直接扣减省财政贴息,减轻企业负担;鼓励采取“总对总”批量担保业务等模式,取消抵质押反担保,担保费率不高于1%。同一笔贷款已享受过省级其他优惠政策支持的,不得重复享受该贴息政策。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