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王云霏) 近日,天虹国际集团公告称,由于协议的订约方[即上海虹光(为其自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公司)及服务供应商]仍然有意合作及进行光伏发电站建设,上海虹光(为其自身及代表集团其他成员公司)与服务供应商(为其自身及代表其联属人士)订立供应链协议,由服务供应商实体向缔约成员提供定制化的供应链管理咨询及代理服务,最高总代价为人民币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