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磁灶法庭:

调解靠前一步 纠纷止于诉前

本报记者 沈茜 通讯员 杨燕萍

“您的案子要不要诉前调解?”群众到法院立案时,经常会被这样问。那么,什么是诉前调解?什么案子适合诉前调解?近日,晋江法院发布了一则诉前调解案例。

今年4月,晋江市磁灶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受理陈某诉晋江某陶瓷公司工伤保险待遇案。陈某系晋江某陶瓷公司炉前工,2023年5月29日在公司窑炉前看砖时,不慎踩滑摔伤左手,其伤情经诊断为左桡骨远端骨折、左尺骨茎突骨折,事故经晋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经泉州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伤残)九级,未达到生活自理障碍等级。双方因工伤赔偿事宜发生纠纷。

磁灶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反馈给晋江法院磁灶法庭派驻到磁灶镇政府的燕萍法官工作室驻室法官。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并联合磁灶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磁灶镇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进行调解。经过两轮调解,该案纠纷成功化解。

据悉,磁灶镇劳动人事争议调处中心接到该案件,马上通过基层治理联动调解工作群告知案情和双方的情绪状态。该工人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身体状况不佳,情绪十分激动,且只听其家属的意见,家属在外地又难以沟通。公司虽然愿意赔偿,但是工人家属提出了高额赔偿,否则要求工人待在公司不走。另一方面,法官联系双方当事人现场调解,工人提出250000元赔偿金额,家属也不肯松口,调解方案悬殊。法官拿出其他同类型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劳动者的工伤案例向工人详细讲解,并出示一、二审裁判文书给工人看,然后计算出每个工伤赔偿项目的金额,又通过视频与工人的家属进行沟通,让其相信法官的专业判断,了解此类案件判决的尺度。

经过第一轮调解,工人及家属情绪明显缓解,并对同类案例的判决有所接纳,但内心期望值仍很高,希望公司多给予生活慰问金。法官通过磁灶法庭的法商诉调工作室,联系到磁灶商会会长。在磁灶商会会长的劝说调解下,该公司同意在法定判赔的数额上再多支付工人15000元。达成调解协议后,因符合申请司法确认条件,驻室法官建议双方当事人向磁灶法庭申请审查确认,由法官工作室将案件移送法庭予以立案并制作裁定书。

本案系一起典型的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工人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调解结束后,工人对法官十分感激,“如果没有法官及时调解,双方矛盾激化演变成诉讼,我没有钱请律师,也不能早日回贵州老家养病,这样不花一分钱就把纠纷解决了,真好!”

据悉,像这样的案件,磁灶法庭燕萍法官工作室已经调解数十起,诉源治理工作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当前,磁灶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诉讼源头治理,以燕萍法官工作室为桥头堡,将诉前调解触角延伸至最基层,逐渐建立并完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机制,有效激发多部门联动调解优势,最终灵活、高效地促成纠纷化解,客观上减少了诉讼增量。法官下沉基层诉前指导,将“调”往前伸,让“解”接地气,真正让群众在处理纠纷时少跑路、少交钱、少等待,结果也早兑现、早解决、早心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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