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培仁) 近日,晋江紫帽镇对辖区内出现的占道经营、倾倒建筑垃圾等10起人居环境整治反面案例进行曝光和处罚,希望广大群众共同爱护公共环境卫生。
案例一:4月9日,当事人郑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洋店村旧套房村道旁占道经营门窗,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郑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二:4月30日,当事人吴某驾驶车辆运载建筑垃圾倾倒在紫帽镇中邮空地,存在市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吴某作出2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三:5月28日,当事人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紫园路116号店门口占道经营牛肉,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四:5月28日,当事人王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塘头路口占道经营水果,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王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五:5月29日,当事人唐某驾驶车辆运载生活垃圾倾倒在紫帽镇洋店村东路路边,存在市容环境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唐某作出200元行政处罚。
案例六:5月29日,当事人张某在紫帽镇兴紫路1710号经营餐饮烧烤中将烟囱的排污口朝向次干道,存在市容环境卫生违法行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张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七:5月29日,当事人陈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浯垵大道占道经营烧烤,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陈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八:5月29日,当事人苏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紫园路466号占道经营烤鱼,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苏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九:5月29日,当事人谢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紫园路474号占道经营烧烤,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谢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
案例十:5月29日,当事人曾某未经批准擅自在紫帽镇文兴街6号占道经营烧烤,涉嫌市容环境卫生违法,执法人员依法对曾某作出100元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