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b版:本地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西滨曝光6起人居环境 卫生整治反面案例

本报讯 (记者 蔡培仁) 近日,晋江西滨镇对镇域内6起影响人居环境卫生行为的处理结果进行曝光,希望大家引以为戒,切忌因个人利益损害人居环境整治成效。

案例一:王某在西滨镇拥军路福乐购超市门前垃圾桶旁倾倒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案例二:张某在西滨镇拥军路29号森融公司旁倾倒建筑垃圾,违反《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元。

案例三:李某在西滨镇海云路惠民超市旁的垃圾桶乱倒垃圾,导致垃圾外溢,违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第(二)项,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

案例四:庄某在西滨镇祥华路圆通速递门前垃圾桶旁乱倒垃圾,违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三)项,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

案例五:亓某驾驶车辆从新塘街道载黄土到西滨镇海滨社区海丰路1号新华五金工地,在西滨镇海滨街造成“滴撒漏”,违反《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处责令改正并罚款1000元。

案例六:丁某在西滨镇海滨社区海滨路206号门前抛洒生活垃圾,违反《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处责令改正并罚款50元。

西滨镇综合执法队提醒广大市民,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不仅会对环境卫生产生不良影响,还会污染土壤、水源,希望大家增强垃圾分类意识,争做人居环境保卫者。

版权所有 ©2023 福建日报 fjdaily.com 闽ICP备15008128号
中国互联网举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