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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能效“领跑者” 标杆企业开始遴选

本报讯 (记者 蔡明宣) 日前,福建省工信厅启动2024年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遴选工作。记者了解到,省级重点用能行业能效“领跑者”建立随时受理申报、集中发布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备齐申报材料后即可按流程申报。

根据《福建省省级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项目综合考虑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技术工艺水平和节能潜力,以及企业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运行情况等,在制浆造纸、纺织化纤、食品等重点用能行业、主要产品(工序)中遴选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

指南明确,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方可申请能效“领跑者”标杆企业:在福建省内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年综合能源消费量5000吨标准煤(当量值)及以上;符合产业政策要求,遵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节能政策和标准;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和环境事故,无严重违法行为,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企业名单。

需要注意的是,无行业标杆水平或国标(行标、地标)先进值的,不纳入申报范围。此外,项目应未采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落后机电产品设备或工艺;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并通过主管部门验收评价或取得认证;建立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并按时稳定报送能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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