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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骑行共享电单车 晋江116人被“拉黑”

本报讯 (记者 杨静雯) 近日,晋江中心市区5家共享电单车运营企业公布4月份骑行用户“黑名单”,晋江116名用户被“拉黑”。

据共享电单车运营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黑名单”用户将被限制骑行,7天内不得使用晋江中心市区共享电单车,累计3次(含3次)以上被纳入“黑名单”的用户,永久不得使用共享电单车。

据了解,用户存在以下情形的将被纳入“黑名单”:将共享电单车违停在机动车道上的、框外还车累计超过3次(含3次)以上的、恶意造成车辆损坏的、其他情形造成交通安全隐患的。

“‘黑名单’机制建立的目的,旨在规范共享电单车的骑行秩序,引导市民守法骑行、文明骑行,打造方便、舒适的出行体验。”晋江市城市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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