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蔡红亮) 日前,泉州市教育局印发2024年春季学期收费清单,公布《泉州市2024年春季幼儿园收费情况表》《泉州市2024年春季中小学收费情况表》(扫码查看详细内容),强调2024年春季学期教育收费工作注意事项。
表格列举了收费项目、标准,收费依据文件、收费单位监督与价格监管部门举报电话12315、代办费收支及结算情况,一目了然。
泉州市教育局重申,各级各类学校不得擅自出台教育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制定或提高收费标准、提前收费或延长收费期限进行收费。要严格落实阳光价费公示制度,未经公示不得收费。其中,公办学校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照相关规定上缴财政,并及时足额开具规范的收费票据。民办学校收费应开具正式发票,并将收费金额转入规定学校账户,不得以现金形式收取学费、住宿费。
此外,各地要根据收费属地管理原则,全面落实教育收费管理主体责任,切实负起监管责任。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情况列入泉州市对县(市、区)教育局年度教育工作绩效考评内容。